安徽安徽徽商城有限公司评估复核协助工作业务外委项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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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复核协助工作业务外委项目结果公示
******评估复核协助工作业务外委项目(项目编号:**AT***********)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年*月**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
第二成交候选人:******;
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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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结果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服务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异议事项;
(*)相关请求和主张
(*)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异议应当署名。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服务商的比选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鹤鸣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