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中波红外热像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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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波红外热像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JFHYJ-W**** 项目名称:中波红外热像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中波红外热像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YJFHYJ-W****)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中波红外热像仪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YJFHYJ-W****三、项目概况 包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预算价格 (万元) * 中波红外热像仪 详见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详见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台/套 * 合同签订生效后*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按需求方要求发送至北京市昌平区 ** 说明 *.除特殊说明外,各包均为含税价,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投标总价是包括设备制造、包装、保险及安装调试、培训等一切费用。 *.供应商报价一般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按报价无效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一)申领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二)申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份。*.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注: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四)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必须以非现金方式支付。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一)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第一会议室。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七、开标时间、地点(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第一会议室。八、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cn)上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 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常江 、吕记电子邮件:gxtcfhyjy@***.com招标人:驻京某部联系人:陈工联系方式:***-********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项目监督人:张助理办公电话:***-******** ****年*月*日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 方式: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份。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注: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驻京某部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联系方式:陈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际******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             联系方式:常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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