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大气环境走航监测、机动车尾气及卫星遥感监测设施运行维护项目(二次)的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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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 二、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大气环境走航监测、机动车尾气及卫星遥感监测设施运行维护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号院**号楼*层*** 中标金额:贰佰陆拾叁万叁仟玖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大气环境走航监测、机动车尾气及卫星遥感监测设施运行维护 服务范围:完成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VOCs环境走航监测及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定期维修、监测数据深度分析等工作。保障设备运行正常,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协助发现污染源头并及时处理环境异常事件,缩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保障空气质量。借助卫星遥感监测空间覆盖范围广、获取信息量大、时效快、不受地域条件限制等优势,提升NO*、HCHO及裸地遥感监测能力,弥补常规空气质量地面监测站点的不足,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综合监管评价能力,为开展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年(合同约定时间起算)。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关于大气环境走航监测、机动车尾气及卫星遥感监测设施等最新监测技术规范、文件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校准规范》;《高分卫星二氧化氮遥感监测技术要求》;《高分卫星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技术指南》。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雷、王光杰、王永林、杨小龙、耿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号*号楼***室 联系方式:李俊怡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科长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附件:(二次定稿)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大气环境走航监测、机动车尾气及卫星遥感监测设施运行维护.doc*****************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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