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2023年中国联通张家界市分公司支撑类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终止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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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类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终止采购公示项目名称:**********支撑类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NB**************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分公司因本项目采购需求发生重大变更,经采购人审议研究决定,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后续是否重新组织采购,待采购人对采购需求重新审议研究后再行决定。终止采购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若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终止采购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终止采购公示期间提出。终止采购公示媒体:中国联通采购与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人:李晓娟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分公司联系人:赵博文电 话:***********邮 箱:*********@qq.com异议受理:异议受理电话:****-*******;***********异议受理邮箱:******;*********@qq.com信函通信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信函通信邮编:******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受理: *.异议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超过异议时效的;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分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