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正在公示]2023-2024年度收储出让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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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储出让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CG****F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收储出让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三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水丰路**号 中标金额:******元/年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年度收储出让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三包)服务范围:本包范围为镜湖区和经开区市级收储地块,招标预算为 **万元/年,不面向中小企业。服务要求:*、第一阶段调查地块资料应包括:航片或卫星图片,地块的土地使用和规划资料,土地登记相关的建筑及设施地块、土壤及地下记录、生产企业的工艺流程和生产状况变化、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等相关资料。具体详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第二阶段调查的采样分析须出具带有 CMA 标记的检验报告。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由于土壤污染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一次性调查不能满足本阶段调查要求的,则需要继续补充调查直至满足要求。中标方须对每阶段的调查结论负责,并给出调查结论。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成果提交形式:纸质版一式陆份,以包含文本、图件(采样点点位分布图等)、说明、检测数据、土体水文调查、必要的污染物分布模型和其他以《场地环境调查结论》等形式呈现的结论性材料。电子版包括上述纸质材料可编辑的电子稿原件、矢量数据和纸质盖章件的扫描影像。**、中标方在完成调查报告编写后提交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论证,累计未能通过评审*次以上(含*次)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中标方承担。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时限要求:需在招标方提供调查范围后**个自然日内出具报告。项目履行的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底。**、中标方派驻项目组驻芜湖市区办公,其办公场所须固定。项目组必须安排人员驻芜湖办公,驻芜办公人员每个法定工作日须前往招标方办公地点履行日常签到义务,按要求向招标方汇报工作进度及工作成果。经招标方书面同意后,项目组成员方可进行变更,变更人员相关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中项目组人员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服务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底。服务标准:GB *****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HJ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 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T ***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大科、周志美、汪开贵、章晓九、杨晓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万元×*.*%+(***.*万元-***万元)×*.**%】×*.*×本包中标价所占总中标价比例。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业绩:(*)合同名称:中央创新区 **、**、** 地块场地第一阶段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签订时间:****年*月。 (*)合同名称:黄渡大型居住社区 **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签订时间:****年*月。 (*)合同名称:嘉定区外冈镇岗锋村 **/* 丘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签订时间:****年**月。 (*)合同名称:******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签订时间:****年*月。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①苏******;**.*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c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座         联系方式:杨晓明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六安市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系方式:林文栋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文栋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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