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我市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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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等五部门的相关通知要求,我市调整****年度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据悉,此次调整涵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时限等。其中,****年,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人员平均工资为****.**元/月,以此核定调整****年度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低缴费额为***.*元/月,最高缴费额为****元/月,执行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原缴费额低于***.*元/月的,从****年**月份开始按***.*元/月进行调整,****年*—*月份差额部分在****年*月份进行补缴。例如:原每月缴费额***.**元的,****年*月份需补缴****年*-*月差额***.**元(***.******.***=**.**元/月,**.**×*=***.**元);原每月缴费额***.**元的,****年*月份需补缴****年*-*月差额***.**元(***.******.***=**.**元/月,**.**×*=***.**元)。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按月、季、半年或年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溯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年度已办理参保登记并申报当年缴费计划的,但因缴费存在困难未按时缴纳,可在****年底前缴纳,逾期未缴纳,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采取社保核定、税务征收的模式。参保人员****年*-*月份差额补缴可以通过税务办税服务厅上门缴费、微信(小程序“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和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皖事通(“更多服务”—“税务服务”—“灵活就业社保缴费”)等线上缴费渠道进行缴费;也可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自助查询机、各县区社保大厅业务窗口等方式,查询个人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和缴费情况。如有联系方式、住址等参保信息不全或变动的,还可及时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模块进行基础信息变更登记,或至社保大厅业务窗口申请办理。
记者 廖岚钧 通讯员 姚乐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