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2月3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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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个工作日)通讯地址: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东营市黄河路***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cn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山东省东营市黄河三角洲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部分、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部分-刁口河流路整治工程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及利津县东营市湿地保护中心******程建设包括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部分和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部分,其中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部分包括沿黄生态长廊林带修复提升工程和孤岛刺槐林修复工程,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部分包括刁口河流路整治工程。沿黄生态长廊林带修复提升工程提升改造现状林地*****.**亩、新造林面积****.*亩,孤岛刺槐林修复工程修复林地*****亩;刁口河流路整治工程提升引水口引水能力至**m*/s,河道疏挖**.*km,改建沿线*处生物通道。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一)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应合理优化项目施工方案,尽量避开生态红线等敏感区域,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减小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小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施工营地和道路尽量依托现有设施。优化施工方式,减少噪声、废水排放和生态破坏,确保符合生态保护的规定和要求。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期,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及投资,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遮盖、围栏等控制措施,对车辆运输采取封闭,加盖篷布等,抑制扬尘产生。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执行定期检查维护制度,燃油机械和车辆使用无铅汽油等优质燃料,确保尾气达标排放。(三)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工程废水。机械、车辆冲洗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砂石料冲洗水、混凝土拌和及养护废水在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结束之后,对施工场地内的隔油池、沉淀池等临时环保措施进行拆除。生活污水经临时施工营地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四)规范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临时施工营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沉渣回用于施工;隔油池油泥定期清运暂存于临时性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建筑垃圾回用于现场施工填筑。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以上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营运期不新增管理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进行施工调度,控制施工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六)做好施工场地生态保护。对于挖除、占用区域的土壤,应先对表土进行剥离,分层堆放,设置围挡、遮盖措施,防治水土及养分流失,在土方工程结束后将该部分表土用于植被恢复。牧草地疏挖应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减少因施工生土上翻,表土层养分损失。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对作业场外的灌木草丛的破坏;严格规定施工车辆的行驶便道,防止施工车辆在有植被的地段任意行驶。禁止乱压乱碾,防止对盐碱地植被产生扰动。规范施工活动,减少地表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要尽快开展植树种草工作,加快生物群落的恢复速度,改善本区的植被条件,恢复工程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七)落实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施工过程中发生机械设备漏油事故或者河流水环境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同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单拉罐甲烷控排工程项目位于东营市东营市垦利区、广饶县境内。************本项目主要对现有**座单拉罐进行拆除,新建集中拉油点*座,站外集油管线*.*km,掺水管线*.*km,井口配套建设油套连通装置**套,智能谷电蓄热装置*台,并对史***接转站卸油池进行治理。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项目油气集输过程必须采用密闭工艺,每口油井安装*套油套连通装置,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挥发。新建*台燃气加热炉,使用伴生气为燃料,配备低氮燃烧器,排气筒高度不低于*米,SO*、NOx、颗粒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中表*“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其他行业》(DB**/****.*-****)厂界监控浓度限值。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相关标准要求。(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清洗废水拉运至最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试压废水收集后运至史***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该项目钻井时应采取表层使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拆除现有**座多功能罐、*座高架方罐及卸油池*座,拆除设备清洗后运至******资产库封存。清罐底泥、废润滑油、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号)的要求。(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营期应采用低噪音设备等措施,减少对距离较近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运营期间加强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夜间作业,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六)环境风险防控。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水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部分临时占地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管线敷设、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项目临时占用部分农田,在取得农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前不得施工。(八)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项目VOCs排放量控制在*.**吨/年以内,SO*、NOx、颗粒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吨/年、*.***吨/年、*.***吨/年以内。VOC不新增排放量。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九)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十)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检修,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管线泄漏、多功能罐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单位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按照《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项目拆除活动十五个工作日前,须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报市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胜利******单拉罐甲烷控排工程项目位于东营市东营市河口区、利津县及广饶县境内。胜利************本项目共取消各类单拉罐共计**座,新建集油管线*****米,新建掺水管线****米;拟改造部分井场,新建单螺杆泵共计*台,双腔混输泵*台,新建智能谷电蓄热装置共计*台;改造部分站场卸油设施,拆除站内现有卸油池并新建密闭集成卸油橇共计**套;另配套供配电及自控工程等。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项目必须采用密闭工艺,每口油井安装*套油套连通装置,减少废气无组织挥发。厂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中的标准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其他行业》(DB**/****.*-****)厂界监控浓度限值。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相关标准要求。(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清洗废水拉运至最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依托义二注水站、义**接转站、孤北**注水站、渤三注水站、滨一联合站、乐安联合站的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该项目钻井时应采取表层使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拆除现有**座多功能罐、*座高架方罐、**座高架圆罐及卸油池**座,拆除设备清洗后运至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资产库封存。清罐底泥、废润滑油、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号)的要求。(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营期应采用低噪音设备等措施,减少对距离较近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运营期间加强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夜间作业,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六)环境风险防控。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水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部分临时占地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管线敷设、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项目临时占用部分农田,在取得农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前不得施工。(八)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项目项目VOCs排放量控制在*.***吨/年以内。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九)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十)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检修,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管线泄漏、多功能罐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单位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按照《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项目拆除活动十五个工作日前,须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报市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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