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永春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安排项目及资金分配的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号)文件要求,结合各老区村申报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万拟安排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民政局反映。来电来信方式如下:公示电话:****-********来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南街**号邮编:******附件:****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安排项目及资金分配表永春县民政局****年*月*日(此件主动公开) 查不到的内容图片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cn/zwgk/tzgg/******/t********_*******.htm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