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平阳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平阳县水头镇华强皮带扣加工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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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平阳县水头镇华强皮带扣加工厂迁建项目平阳县腾蛟镇文创二路*号**幢AB区*楼***平阳县水头镇华强皮带扣加工厂搬迁后减少水帘喷漆台、抛光机等设备,迁建完成后生产规模保持不变,仍为年产***万个皮带扣****年*月*日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平阳县水头镇华强皮带扣加工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气:项目压铸烟尘及脱模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楼顶**m排气筒DA***高空排放。噪声:注意设备维护,车间内合理布局,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固废:厂区各固废分类收集,锌渣、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及废钢丸交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及废液压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审批科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 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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