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西安市长安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关于长安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管理责任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视频/视频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西安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管护责任,切实做好全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规定,现将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护责任清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街道、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严格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与区政府签订的《文物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建立保护台账,加强文物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文物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区文化旅游局并及时组织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在项目用地开发规划建设时,要加强土地供应前的不可移动文物调查及地下文物考古勘探工作,相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我省、我市关于工程建设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相关规定,履行文物审批程序。各文物保护专门机构法定代表人、文物所有人、使用人、指定管理人或指定管理机构负责人要切实肩负文物管护直接责任人职责,防微杜渐、科学管理,确保区内具有重要历史、科学文化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切实保护及合理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清单,如有变动,请由各街道、景区管理单位、各文物保护单位书面报区文旅局,我局将在政府网站上更新。附件:长安区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管护责任清单西安市长安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年*月*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