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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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的通告上载日期:****-**-**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齐污染应急〔****〕*号截止****年*月*日**时,我市AQI指数持续低于**,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气象部门与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商预测,AQI指数**小时内不会反弹,低于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条件。根据《齐齐哈尔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中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解除的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现决定于****年*月*日**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措施同时终止。齐齐哈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年*月*日 (责任编辑:窦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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