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彭水自治县餐厨(厨余)垃圾收运及处理费(PSX23C0000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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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餐厨(厨余)垃圾收运及处理费(PSX**C*****)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年*月*日 一、项目号:PSX**C*****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彭水自治县餐厨(厨余)垃圾收运及处理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号*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本供应商为微型企业在评审过程中享受了报价扣除政策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彭水自治县餐厨(厨余)垃圾收运及处理费 规划餐厨(厨余)垃圾处置规模** 吨/日,一次建成投产。本项目主要处理范围是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辖区内达到巡回收运条件的城市建成区和集镇所有的餐厨(厨余)垃圾,包括餐饮店,酒店,超市,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垃圾分类点(驿站)、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包括机关、学校、医院及工厂等)等餐厨(厨余)垃圾 (*)投标供应商团队须配备经验丰富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供应商团队具有类似项目经验;(*)投标供应商团队成员能够按时出席采购单位召开的碰头会、阶段会、总结会等会议。(*)投标供应商应承诺中标后应购置或租用不少于*辆专用收运车,载重不低于*吨的*辆、*吨的*辆。并按收运范围和垃圾量的增加而增加。 经营期设置为 ** 年(含 * 年建设期和 ** 年运营期) 建立收运、处理餐厨(厨余)垃圾台账,完善智能化收运体系建设,接入智能环卫服务平台实现统一监管。协助完成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公布收运、处理单位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协助处理群众投诉。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田小琴,蒋琼华,刘文波,李俊霖,唐亮(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总计:*****.*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经办人:王仲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山谷公园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纹银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号金科.世纪城**幢*-*-**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纹银 项目联系人电话:***********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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