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鄂托克前旗检察院:“多轨”管理体系推动业绩考评工作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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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增强鄂前旗检察院人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真实性、精准性和导向性,使考核真正成为衡量检察工作成绩的“风向标”,鄂前旗检察院严督实考精准化,精细管理,努力破解“结构不优”问题,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不断完善常态化选人用人机制,构建“多轨”管理体系,努力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精神饱满、充满活力的队伍上下真功、求实效。实行“部门+个人”双轨考核评价。加强正向激励,个人考评与部门考评双向挂钩,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的同时,在部门考评结果上给予加分,部门考评在全市排名前列的,在个人表彰奖励上予以优先考虑;加强反向约束,个人被市级以上部书面通报批评的,部门负责人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部门被市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的,取消本部门人员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实行“正向+反向”双向激励约束。加强日常工作中先进典型选树与宣传,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党员光辉”“检察风采”专栏,让“有为才有位”深入人心;对工作中有能力、有担当,政治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委以重任,提拔使用,真正实现干部自己提拔自己。对工作中表现不积极、不主动、拖拉散漫人员,由政治部、派驻纪检组及时予以提醒谈话,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的予以调整岗位,倒逼全体人员摒弃“躺平”思想,双向激发全院人员担当履职动力。实行“信息+调研”细化考评指标。不仅注重对工作人员检察业务工作的考评,同时强化对综合信息调研等工作的考评,细化信息、宣传、理论成果等方面的制度标准,将其作为工作人员绩效考评的通用指标进行考核加分。实行“定量+奖励”机制,每人每季度定量任务数,对超额撰写的信息、调研按照刊载层级分别奖励加分。通过对考评指标的细化,促进工作人员更加注重办案过程中总结、宣传、调研,有力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