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联合动力长江(江苏)有限公司镇江港扬中港区兴隆作业区联合动力码头工程项目(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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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建设单位联合动力长江(江苏)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镇江港扬中港区兴隆作业区联合动力码头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扬中经济开发区三跃港河口下游,扬中河段太平洲左汊的口岸直水道南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项目分为码头和陆域,码头建设*个*****DWT杂货泊位、*个*****DWT杂货泊位(兼作重件滚装泊位)、*个*****DWT重件吊装泊位以及*~*#引桥等,陆域建设件杂货堆场、件杂货仓库、海工设备组装区、海工设备堆存区、风电设备堆场、风电设备组装库风电零部件仓库、综合楼、机修间、流动机械库等。码头设计通过能力为***万吨,货种主要包括大型风电机组、钢铁、机电设备、船舶机械设备、配件等件杂货,不涉及散货运输、中转等活动。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施工期严格控制堆场、物料装卸、车辆运输等过程产生扬尘,采取围挡、覆盖、洒水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离场。运营期进行道路清扫和洒水降尘,有效控制运输扬尘污染。(*)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租住居民区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苏环(扬中)******;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冲洗及洒水防尘;施工船舶废水由具备相应作业资质的污水接收船接收处理,不得在施工水域排放。运营期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接受处理;码头面(含引桥)冲洗废水、码头面(含引桥)初期雨水经集污池收集后送至后方陆域沉淀池,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陆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流动机械冲洗废水、机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处理后达接管标准一并接管至苏环(扬中)******处理,尾水排入夹江。(*)噪声: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防治设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有效的降噪措施。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标准,运营期临近长江一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其他各侧执行*类标准。(*)固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场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修改清单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审批联系人:行政服务处固话:****-********通讯地址:镇江市冠城路*号,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公示时间(*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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