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仲裁文书公告(被申请人:佛山市天天健身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案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22〕3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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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佛山市******: 本委受理申请人钟晓枫诉被申请人佛山市******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佛禅劳人仲案字〔****〕****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佛山市******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钟晓枫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工资差额*****元;被申请人佛山市******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钟晓枫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的经济补偿****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仲裁裁决书即视为送达。上述裁决为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裁决有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祖庙仲裁庭(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