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锦州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暨“市场主体年”动员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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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财政局于*月*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暨“市场主体年”动员会议精神,认真研究落实举措,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锦州振兴的“辽沈战役”。
会议指出,锦州市启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节点关键、意义非凡。市财政局党组要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市统一部署要求上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在锦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要求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做到以政领财讲政治、以财辅政勇担当、有政有财善作为,为实现锦州振兴新突破贡献财政力量,营造“更稳、更活、更优”的发展局面。
会议要求,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逐项梳理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要求,抓紧、抓早、抓主动,认真研究谋划今年财政工作思路和举措。一是进一步强化收支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全力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切实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紧紧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二是全面落实“市场主体年”财政支持政策,助力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三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讲政治、勇担当,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全市财政平稳运行。四是适时召开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布置明年财政重点工作。全市财政系统将紧紧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市场主体年”工作部署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建设辽西中心城市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抓好各项财政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在全市财政系统贯彻落实到位,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锦州市财政局 王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