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槎一路以北、古灶幼儿园以西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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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禅府函〔****〕*号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北侧、古灶幼儿园西侧地“三旧”改造实施方案》于****年*月*日经佛山市禅城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公顷“三地”纳入张槎一路北侧、古灶幼儿园西侧地块“三旧”改造项目范围。 二、同意上报的《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一路北侧、古灶幼儿园西侧地块“三旧”改造实施方案》。同意佛******作为该项目改造主体,采取协议出让供地模式,对位于张槎街道张槎一路北侧、古灶幼儿园西侧*.****公顷土地实施全面改造。 三、请你部门组织改造主体及时按照经批准的实施方案完善规划用地手续。并请你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和张槎街道办事处依规依约进行监管,确保该项目有序实施改造。 四、实施方案实施情况须按规定及时报备。 五、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需在本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规划及用地手续)。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