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 池建消竣查〔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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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池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的青阳路农贸市场消防改造项目建设工程(地址:贵池区青阳路西侧;建筑面积:****㎡;建筑高度:*.*m;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使用性质:商业;备案凭证文号:池建消竣备〔****〕第*号)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经检查:该工程不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未提供消防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报验资料。 *、部分新增隔墙为实体墙,未能提供结构复核证明。 *、疏散通道上安装卷帘门,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并设有障碍物影响疏散。 *、营业场所内店铺疏散门均采用卷帘门,不符合规范要求;且部分店铺内未设置喷淋,吊顶材料与图纸设计不符。 *、部分穿越隔墙的管道防火封堵不严。 *、超过***mm管径的塑料管道在穿越楼板处未设置阻火圈。 *、局部方位变形缝填充材料局部为木板,不符合规范要求。 *、防火分区一和防火分区二之间分隔部位全段采用防火卷帘分隔,不符合规范要求。 *、防火分区一内部分走道间距不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防火分区二轴线*-C至*-K交轴线*-**至*-**区域的平面布置与设计文件不符。 **、防火分区二内局部位置安全疏散距离较远,不符合规范要求。 **、防火分区二东敞开通道被封闭,未设置喷淋。 **、机械排烟系统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改造。 **、原有排烟风机双电源无法正常切换使用。 **、防火分区二联动测试时原有排烟风机无风量。 **、同一防烟分区中部分挡烟垂壁距地高度不一致。 **、玻璃采光顶棚区域喷淋头距顶棚不符合规范要求,且防烟分区贯通。 **、消防管道未标识管道名称和水流方向。 **、室外部分喷淋管道未做保温。 **、经测试,室外消火栓压力不足。 **、火灾自动报警测试时,应急广播与声光警报未交替播放,广播音量小。 建设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上述问题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应申请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年*月**日备注:*. 本意见书一式四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交池州市建筑管理处,一份交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一份存档。您的浏览器不支持在线播放PDF文档... 你可以下载该文档到本地查看。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OpennessContent/sho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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