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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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抚顺******一楼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ZBGS****-***** 项目名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法院食堂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一楼办公室 方式:现场 现金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间内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号         联系方式:潘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号              联系方式:仲晓萍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仲晓萍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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