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3年2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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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抚市祥隆竹制品精深加工项目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五湖村猴子************项目位于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五湖村猴子岽,拟******已建钢结构厂房,建设竹制品加工生产线。项目以毛竹为原料经切断、开破、分片、拉丝、精加工、晒干或烘干等工艺处理,建设规模为年加工毛竹*.*万吨,年生产竹筷、竹丝、竹签、竹香芯等竹制品*.*万吨。(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蒸汽发生器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应严格控制原料堆存、毛竹加工过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抛光、打磨等精加工废气采用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废竹边角料、不合格品、布袋收集粉尘等外售综合利用;炉渣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五)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本项目实施后新增SO*排放量*.****t/a,NOx排放量*.****t/a。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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