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关于设立县级林长、县级副林长、县林长制办公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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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县级林长组织责任体系建设,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根据《中共夹江县委办公室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夹江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设立县级林长、县级副林长、县林长制办公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林长 许天毅 县委书记 张 毅 县委副书记、县长 二、县级副林长 伍仕军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李冰海 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彭 波 县委副书记 刘 潞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商咏梅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胡洪滔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伍文隆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李耀东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黄 伟 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 张俊生 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董明龙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吕汝伦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徐 刚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光利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宪勤 副县长、夹江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王梦晓 副县长 胡洪捃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薛怀军 副县长 刘 勇 副县长 夏 勇 县政协副主席 李艳如 县政协副主席 庞燕波 县政协副主席 敬 波 县法院院长 李明双 县检察院检察长 县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勇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杨瑛珺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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