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岑溪(粤桂界)至大新公路(江州段)项目建设用地预征收的公告(2023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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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崇左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为保障项目用地,现对岑溪(粤桂界)至大新公路(江州段)项目建设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有关情况预公告如下:一、拟征收集体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的集体土地位于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崇王村委会、伏廖村委会、农里村委会,左州镇光坡村委会,那隆镇那光村委会、那练村委会、那隆社区居委会、群黎村委会、廷内村委会、岜王村委会。二、拟征收集体土地的目的用于保障岑溪(粤桂界)至大新公路(江州段)项目建设用地,拟开发为交通运输用地。三、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公告发布之后,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他项权利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配合城区(开发区)征地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的清点登记工作。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特此公告。附件:岑溪(粤桂界)至大新公路(江州段)项目用地红线图崇左市人民政府?****年*月**日?(此件公开发布)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崇政公告(****年第*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岑溪(粤桂界)至大新公路(江州段)项目建设用地预征收的公告.wps(正文附件)附件.岑溪(粤桂界)至大新公路(江州段)项目用地红线图.pdf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