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裕溪口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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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溪口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CG****F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二、项目名称:裕溪口农贸市场改造提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城市之光B*地块二期**#楼***室中标金额:*******.**元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裕溪口农贸市场改造提升
施工范围:主要为新建菜市场建筑、安装工程、原结构拆除修复工程等内容。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沈庆园
执业证书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皖************[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名单:
张勤 陈兴华 解臻
[if !supportLists]六、[endif]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如中标价***-***万元:代理服务费=***万元×*.*% +(中标价-***万元)×*.**%;(*)如中标价***万元以下,则代理服务费=中标价×*.*%;(*)如代理服务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金额:*****元
[if !supportLists]七、[endif]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八、[endif]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无(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if !supportLists]九、[endif]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if !supportLists]*、[endif]采购人信息:名 称: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地 址:裕溪口街道后街*号联系方式:周全****-*******[if !supportLists]*、[endif]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号商务楼**楼联系方式:田赛赛***********
*、[endif]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赛赛
电 话:***********
[if !supportLists]十、[endif]附件
*、采购文件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