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李若青校长受邀参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公约签约仪式并作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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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李若青受邀参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公约签约仪式并作主题发言,与专家学者一起共话如何进一步打造云南省民族团结边疆稳定样板。李若青在发言中谈到,云南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在六个方面取得了成绩。一是保持政治引领,在党的领导下,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动力。我省把创建工作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省“十四五”规划、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示范区规划明确提出了**个州(市)、**个边境县(市)全部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县(市)的奋斗目标,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行动,统筹布局全域创建工作,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全省综合考评、文明城市创建等考核指标体系。二是明确目标任务,推动云南各民族主动融入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云南积极传承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实施好边疆基层党建引领示范工程、“云岭同心”工程,开展好“四个共同”中华民族历史观教育,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三是把握历史规律,增强云南各族人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自信和行动自觉。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工作,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带,探索推进“边境地区创建联盟”“高铁沿线创建联盟”等创新做法,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四是落实党的政策,推动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越走越宽广。云南始终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突出区域化和精准性,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推进兴边富民工程和“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加快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五是直面机遇挑战,把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为云南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六是坚定“四个自信”,把牢“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推进的鲜明特征,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确保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向前推进。(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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