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宝坻区林亭口镇胡芦窝村1号鱼池约17.8亩鱼池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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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林亭口镇胡芦窝村*号鱼池约**.*亩鱼池经营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发布区域发布区域 林亭口镇/胡芦窝村转出方信息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葫芦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联系地址转出信息转出方式 出租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项目名称 宝坻区林亭口镇胡芦窝村*号鱼池约**.*亩鱼池经营权挂牌价格 ****.**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承包人于竞价成功后三日内签订合同,竞价保证金******元转为承包费(多退少补),签订合同当日交清三年半的承包费(****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承包费),并交纳*****元履约保证金。****年*月*日前*****元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剩余一年半的承包费(多退少补)。 *.东台面归*号坑使用,西面台面是绿化带,不需占用。 *.水、电、房屋等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必须通过村委会同意,方可设置,否则村委会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不退,违约设置的设施归村委会所有,由村委会处置。 *.承包期间,禁止承包者卖土方、扩大鱼池水面,鱼池水面必须低于地面*.*米 *.承包期内如遇政府土地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村委会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承包合同终止。鱼池养殖品损失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征地费归村委会所有。 *.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人员伤亡等,造成承包者的人、物损失,由承包者自负,与村委会无关。 *.承包期间,现有低压线路供承包者使用,低压线路以下一切设备由承包者自行解决。 *.承包方若转包,需经村委会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协议)原件交村委会一份,否则村委会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 *.如承包方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归村委会所有。同时承包方还要承担村委会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承包期满,承包方必须净坑,承包方建筑及安装的各种设施自行拆除,如果承包期满之日仍未净坑,村委会有权对鱼池进行处理,如果地上建筑设施未进行拆除,各种建筑及安装的设施无偿归村委会所有。 八、其他要求 *.鱼池承包者如果受到他人干扰影响其正常养殖,村委会或者承包者有权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集体政策调整用地等,需占用承包者所承包的鱼池,承包者必须服从,村委会退还承包者剩余期限的承包费,国家给予的征用费归村集体所有,如有鱼池养殖品补偿费归承包者。 *.所有鱼池台面不归承包者所有,但可以临时占用。承包期间,如果基于葫芦窝理想村实际建设需要需对鱼池台面进行绿化施工时,承包者不得干扰阻拦。村民如参加投标和签订承包合同,即视为完全接受此约定条件,对于因此可能造成的损失风险完全自担。受让方条件 本次发包面向本村村民并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转出用途 渔业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阶梯价 **挂牌期 *价款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 天****** 开户银行 ******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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