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宝坻区林亭口镇胡芦窝村1号鱼池约17.8亩鱼池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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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林亭口镇胡芦窝村*号鱼池约**.*亩鱼池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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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亭口镇/胡芦窝村转出方信息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葫芦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联系地址转出信息转出方式
出租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项目名称
宝坻区林亭口镇胡芦窝村*号鱼池约**.*亩鱼池经营权挂牌价格
****.**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承包人于竞价成功后三日内签订合同,竞价保证金******元转为承包费(多退少补),签订合同当日交清三年半的承包费(****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承包费),并交纳*****元履约保证金。****年*月*日前*****元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剩余一年半的承包费(多退少补)。
*.东台面归*号坑使用,西面台面是绿化带,不需占用。
*.水、电、房屋等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必须通过村委会同意,方可设置,否则村委会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不退,违约设置的设施归村委会所有,由村委会处置。
*.承包期间,禁止承包者卖土方、扩大鱼池水面,鱼池水面必须低于地面*.*米
*.承包期内如遇政府土地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村委会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承包合同终止。鱼池养殖品损失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征地费归村委会所有。
*.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人员伤亡等,造成承包者的人、物损失,由承包者自负,与村委会无关。
*.承包期间,现有低压线路供承包者使用,低压线路以下一切设备由承包者自行解决。
*.承包方若转包,需经村委会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协议)原件交村委会一份,否则村委会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
*.如承包方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归村委会所有。同时承包方还要承担村委会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承包期满,承包方必须净坑,承包方建筑及安装的各种设施自行拆除,如果承包期满之日仍未净坑,村委会有权对鱼池进行处理,如果地上建筑设施未进行拆除,各种建筑及安装的设施无偿归村委会所有。
八、其他要求
*.鱼池承包者如果受到他人干扰影响其正常养殖,村委会或者承包者有权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集体政策调整用地等,需占用承包者所承包的鱼池,承包者必须服从,村委会退还承包者剩余期限的承包费,国家给予的征用费归村集体所有,如有鱼池养殖品补偿费归承包者。
*.所有鱼池台面不归承包者所有,但可以临时占用。承包期间,如果基于葫芦窝理想村实际建设需要需对鱼池台面进行绿化施工时,承包者不得干扰阻拦。村民如参加投标和签订承包合同,即视为完全接受此约定条件,对于因此可能造成的损失风险完全自担。受让方条件
本次发包面向本村村民并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转出用途
渔业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阶梯价
**挂牌期
*价款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
天******
开户银行
******天津永安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