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公示表(大亚湾石化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场平工程(荃湾港区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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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大亚湾石化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场平工程(荃湾港区西侧)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进港路北侧、疏港大道西侧建设单位惠州大亚******环评单位******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项目概况该开山料场占地面积约为**.**hm*,开采土方**.*万m*(约**.**万t),石方***.*万m*(约***.*万t)。本项目不需对开采的山石进行再加工,无石料加工区。该料场开采的山土、山石为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填海造地工程专用,不对外销售,且不涉及填海造地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冲洗车辆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冲洗车辆,循环使用不外排。*.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扬尘防治措施。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标准。*.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其排放量,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按照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的原则,落实处置措施,并做好防雨、防溢漏、防渗措施。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业务科室:规划环评科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