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2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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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年*月*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电话:****-*******(兼传真)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号,邮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编制单位附件*******新疆采油厂春光油田(乌苏境内)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塔城******新疆采油厂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春光油田(乌苏境内)后评价报告书-公示稿注:如在*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