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宝坻区新安镇张松庄村11.5亩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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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新安镇张松庄村**.*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发布区域发布区域 新安镇/张松庄村转出方信息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张松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联系地址转出信息转出方式 发包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项目名称 宝坻区新安镇张松庄村**.*亩土地经营权挂牌价格 ***.**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承包期限为**个月按*年收费。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管理和监督。 *、在承包期内,现有的国家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资金归承包方所有。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源,提供现有电源使用。电费由承包方负责缴纳。 *、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承包方必须服从国家政策,青苗损失补偿归承包方所有,征地费或占地费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是属于承包方的地上物补偿归承包方所有,是属于发包方的地上物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如遇本村人病故死亡,在此土地上无偿掩埋。 *、承包方如需在承包地上建设构筑物,须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并报上级政府审批后方能进行,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户经营期间与个人发生纠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只负责调解。 *、如遇违约,风险保证金不退。合同履约风险保证金***元。承包期间若无违约行为,保证金于承包期满后退还。 *、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合理利用保护承包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坏承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承包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承包方在原有的沟渠基础上,可以适当进行清沟,土方沟边搭埝,不许外运,不许卖土,不许占有土地。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发包方指定的道路沟渠承包方有使用权。 **、在合同期内,只允许承包方搞粮食种植,不准植树、种藕、挖坑、私搭乱建、取土等和对土地破坏的施工,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保证金*万,投标者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承包费,中标*天内补齐尾款,如违约不退还保证金,保证金归宝坻区新安镇张松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发包方有权另行发包。风险保证金***元,该风险保证金不在承包费范围之内,承包方必须将所承包地内稻草于****年**月**日前清理干净,并经村监督委员会验收合格后退还风险保证金,否则风险保证金不退还,归宝坻区新安镇张松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元(不包含政府处罚)。 **、承包期内,遇镇、村土地规划、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绿化等占地,乙方无条件服从。 **、承包方不得再次流转该土地经营权的,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费、风险保证金不退。 **、该土地为张松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该地块上的现有电线、机井为张松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投资搭设,承包期间,承包方可无偿使用并负责地上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合同到期后完整交付,否则风险保证金不退,如需维修更换需提前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请示,同意后方可施工。 **、若需投保农业保险,必须依法依规,不得弄虚作假。 **、交易亩数以挂牌亩数为准。 **、合同期满,承包方遵守以上条款,发包方将风险保证金返还承包方。 **、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用(如鉴证费、评估费等)由承包方承担。受让方条件 张松庄村**周岁以上村民转出用途 种植业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阶梯价 **挂牌期 *价款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 天****** 开户银行 ******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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