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2023年2月10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永春县蓬壶镇桃溪流域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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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永春县蓬壶镇桃溪流域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意见进行公开。公开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二、项目名称:永春县蓬壶镇桃溪流域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三、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蓬壶镇四、建设单位:永春县百丈******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六、 项目概况:项目为流域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水环境:项目自拌混凝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暂存后回用于混凝土自拌工序或施工场地降尘,不外排;临时堆场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处理系统消纳。*、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沿线做好施工围挡;堆场应及采取土工布覆盖措施;采用密闭运输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运输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噪声环境: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车辆,禁止夜午间施工,施工场现场设置施工围挡;运输车辆应选择敏感目标较少的运输线路,同时应减速慢行、禁鸣喇叭。*、固体废物:施工期,土方随挖随运随填,后段施工挖方直接用于前段施工回填。建筑垃圾可回收的废品******,不能回收的利用的部分统一收集后应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填埋处理。*、环境管理:施工完毕后应恢复临时占地,加强裸露地面的绿化和植被养护工作。八、公众参与无九、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十、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一、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地址: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