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慈溪市应急管理局严查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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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声声辞旧岁,兔年呈祥贺新春”。春节是我国传统佳节,也是销售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尤其今年是疫情防控举措优化调整以后的第一个新年,烟花爆竹销售火爆。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营造舒心、安全的节日氛围,节日前后,慈溪市应急管理局专项开展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主要针对超范围经营、超量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巡查中,执法人员每到一处烟花爆竹销售点,认真核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核查中发现,部分烟花爆竹销售点在核定储量和销售许可范围内均符合相关规定,但是目前销售场所却与许可证载明的地址不一致。这种行为涉嫌变更零售点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马上改正。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零售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内进行,一旦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必将有关线索移交处罚。截至目前,市应急管理局已移交烟花爆竹案件*件!相关法律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年。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 如有图片或附件等请到网址中查看或下载http://***.******.***.cn/art/****/*/*/art_**********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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