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安徽省2023年宁国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梅林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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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GS-CG-TP-*******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年宁国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梅林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万福路光彩大市场B区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安徽省****年宁国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梅林镇)服务范围:****年宁国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梅林镇)。本工程位于宁国市梅林镇,路线全长*.***Km,分别为龙门路*.***Km,大塘坞路*.***Km,新庄路*.***Km,阳山-白洋坞*.***Km,施家坞-梅林*.***Km,塘力山路*.***Km,东河路*.***Km。服务要求:水泥混凝土路面、片石混凝土挡墙、波形护栏、交通标志标线等。服务时间:***日历天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其刚、章辉健、孙耿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人民币*****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摇篮大道、宁国市宁墩路宁馨花园**幢*楼****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国市摇篮大道 联系方式:周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地址:宁国市宁墩路宁馨花园**幢*楼****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黄女士电话:****-******* 、****-*******十、附件 *、谈判文件、谈判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承诺函、中小企业承诺函.pdf *、最后报价书、最后报价书.pdf 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安徽****** ****年*月**日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交易平台提交提交人:安徽******提交时间:****-**-** **:**:**中心审核办理状态:已确认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附件:安徽省****年宁国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梅林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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