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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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项整改任务)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 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 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提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号。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年**月**日(联系人:牛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