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河泵站调节池停水清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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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河泵站调节池停水清淤工程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内容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海丽,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津************)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近五年(****年*月*日~****年**月**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国志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津***********-*****)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近五年(****年*月*日~****年**月**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臣,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编号:津****************)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近五年(****年*月*日~****年**月**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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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
异议受理联系人:邵蔚、赵林凯
联系电话:***-********、***-********转***,***********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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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