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推进“市场主体年”工作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锦州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暨“市场主体年”动员会议精神,锦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实现全市市场主体的量质齐升为根本遵循,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市场主体年”活动开展,全方位助力锦州高质量发展。 一是细化任务,明晰责任。制定了《锦州市“市场主体年”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场主体总量显著增长、市场主体质量稳步提升、市场主体生态持续改善三大目标,落实了十个方面**项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分工,从加强放宽准入、政策支持、稳定就业、鼓励“双创”、招商引资、激励创新、优化服务等方面精准发力,提振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信心。 二是统筹调度,协同推进。成立全市“市场主体年”调度推进组,并明确调度推进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调度、督促全市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全市“市场主体年”工作的统筹、督导、检查、考核,确保同频同向、协同发力。 三是建设平台,智能监测。建立“市场主体一张图” 目标监测平台。由市市场局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合作,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提供数据支撑,共同建立锦州市“市场主体一张图”监测平台,对“市场主体年”各项数据指标进行直观展示和指标监测。 四是突出特色,精准施策。组织开展“群策群力,情暖锦城”为主题的“走进市场主体”品牌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通过“围炉清谈”“春风送暖”“搭建平台”“筑巢引凤”等活动,“面对面”“一对一”的了解市场主体的诉求,切实做到“市场主体有需要、政府服务在身边”,助力“市场主体年”既有创新举措又有实绩实效。 五是量化考评,督导到位。制定《锦州市“市场主体年”考评实施办法》《锦州市“市场主体年”考评标准》和任务分解表,建立考核协调机制、推进机制、上报机制、赋分机制,由市委市政府督考办与“市场主体年”调度推进组共同组织考核、督导,实行考核评估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考在平常,确保各项目标提前实现、高质量完成。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孟东绪)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