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皋兰县关于持续开展推荐“兰州好人”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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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县属各部门、各单位,全县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广大居民朋友们: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深入挖掘“凡人善举”,突出“身边人、普通事、真感情、正能量”,推动全社会形成“发现好人、推荐好人、崇尚好人、争做好人”的良好风尚,现就我县持续开展“兰州好人”推荐工作公告如下: 一、推荐类别及标准助人为乐类: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见义勇为类: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诚实守信类: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敬业奉献类: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孝老爱亲类: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党员干部家庭清正廉洁,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二、推荐范围及要求凡在皋兰县居住、生活、工作或学习的,其主要事迹符合推荐类别及标准之一的,均可推荐。已入选“兰州好人”“甘肃好人”“中国好人”和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的不再作为推荐对象。推荐采取群众自荐、邻里同事推荐、单位举荐等多种形式。推荐人选要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真实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对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有示范引领作用。三、推荐时间及方式(一)推荐时间:常态开展。 (二)推荐方式:分为线上线下两种形式。线上:通过填写《兰州好人推荐表》,发送到皋兰县文明办邮箱。线下:向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进行自荐或推荐;也可直接拨打县文明办电话对自荐或推荐人物事迹进行简单描述,提供推荐线索。皋兰县文明办邮箱:**********@qq.com联系人:杨勤莲联系电话:*******皋兰县文明办****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