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林业总站参与《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立法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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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第二次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自****年*月*日起施行。为了适应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目标、新要求和新部署。市绿化市容局自****年就启动了《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市绿化市容局组织市林业总站等相关单位、处室成立《条例》立法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解决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立法相关工作。上海市林业总站作为承担本市野生动物、湿地及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管理部门,积极参与《条例》编写起草工作,主要参与了《条例》第二章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第三章野生动物管理等法规核心部分的编写工作。自今年春节收假以来,市林业总站共参与市绿化市容局组织的立法改稿专题会议**次,立足“三定”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提出法规编写意见,并被立法专班予以采纳,后续,将继续参与立法修订工作,计划于*月将《条例》(草案)正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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