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安徽省2023年宁国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及联网路工程(中溪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编号:NGS-CG-TP-*******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年宁国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及联网路工程(中溪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周王镇周王街道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安徽省****年宁国市自然村通硬化路及联网路工程(中溪镇) 施工范围:本次设计针对宁国市中溪镇石牌组*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金子山岔路、徐家坞路、山边路、小河口路、双塘杨家路、亭子岭路共*条路进行路面硬化处理,部分路段需增设波形护栏、标志标牌等。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翔中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皖************五、评审专家名单:黄成华、江凌、孙爱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中溪镇、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幢****、****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地址:宁国市人民路*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国市中溪镇 联系方式:杜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地 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幢****、****号 联系方式: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唐先生 电话:****-*******、****-******* 十、附件 *.谈判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谈判内容记录表及最后报价书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 安徽****** ****年*月**日 谈判内容记录表及最后报价书.pdf 谈判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