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2023年宁出第03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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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年宁出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名称 四至 出让面积 (㎡)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 规划用地 性质 容积率 建筑 高度 (m)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NO.****G** 建邺区江心洲永定街以南、环岛西路以东地块 东至南京市建邺区基督教江心洲堂; 南至南京生态岛垃圾站; 西至永定村和平组集体土地; 北至永定街。 ****.** ** B**加油加气站用地 Far≤*.* ≤** ≤** ≥** * NO.****G** 江宁区江宁高新区弘景大道以东、求真路以南地块 东至现状; 南至现状; 西至弘景大道; 北至求真路。 *****.** ** Aa居住社区中心用地 Far≤*.* ≤** ≤** ≥** 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起始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NO.****G** **** *** **** NO.****G** ***** *** **** 三、出让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NO.****G**: 地块应配建不小于**平方米有独立出入口并对社会开放的公共厕所;可以设置汽车洗车房、润滑油存储及加注间、小商品便利店、厕所等服务设施,不得设置其他商业服务设施;确需结合地块增加商业服务的,商业建筑与加油加气站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且应满足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要求。 NO.****G**: (*)该地块为居住社区中心用地(可建设地上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设置应符合《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和《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执行细则》,具体要求如下:*、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②社区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④社区养老院,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床位不小于***张;*、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①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②体育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③街镇管理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④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⑤育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⑥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应设在建筑首层;⑦邮政局所,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应设在建筑首层;⑧公共自行车(共享自行车)服务点,用地规模不小于***平方米;⑨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应设置在建筑首层;*、公交场站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以上设施中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院、街镇管理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育儿园、邮政局所、公共自行车(共享自行车)服务点、公厕、公交场站管理用房共计约*****平方米,由江宁高新区管委会府出资并委托竞得人建设,建成后移交江宁高新区管委会,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由江宁高新区管委会支付给竞得人。 (*)地块需集中布置社区型商业,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不得设置酒店及酒店式公寓。项目建成后,竞得人须自持*****平方米商业建筑,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地块内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菜市场须由竞得人整体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规划允许保留的建筑物除外),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须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的前提下,可******(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年*月*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 *.有意竞买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至**:**期间可登陆南京土地市场网“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 *.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年*月**日上午*:**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年*月**日**:**)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了解土地竞价规则和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土地挂牌、拍卖及开发建设等方面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开发企业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将纳入土地市场信用记录,一年内该企业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进入南京土地市场参与土地竞买。 九、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得通知书”,按“竞得通知书”要求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十、其他 *.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 地块出让后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号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号*楼 网站: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welcome.html)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 业务咨询电话:(***)********、(***)******** 财务咨询电话:(***)******** 网络系统咨询电话:(***)******** 南京市公证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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