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非现场方式办理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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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照法律法规、深圳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非现场方式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的通知》(深财购〔****〕*号)和深圳市相关疫情防控规定的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通过非现场方式办理招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投标文件的提交及开标:*.自即日起至我司疫情应急响应终止前,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邮政速递、顺丰速运等快递方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向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地址递投标文件及相关样品,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项目名称、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的数量,同时,快递寄件人须为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供应商派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受各级政府机关疫情防控机构及物业管理单位的要求无法送达开标现场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的**分钟前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地址的公共区域,由我司工作人员前往收取,并对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同时请投标代表签署相关递交文件表格及承诺书。*.通过快递方式或投标地点附近公共区域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样品的递交时间为送达并由我司代表签收的时间。*.任何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样品的时间,均须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开标仪式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供应商代表实时播放,各供应商应按我司通告及递交文件时的要求及时添加相关直播方式,以便于及时观看开标仪式直播。由供应商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开标仪式的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二、招投标问询或质疑的提交及答复:*.自即日起至我司疫情应急响应终止前,我司暂停现场受理招投标问询或质疑,相关业务改为网上办理。*.网上办理业务期间,当事人可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寄递问询或质疑材料,当日**点后送达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问询或质疑材料的,应当在问询或质疑材料每页加盖公章后扫描,以扫描件提交。*.问询或质疑材料应当写明当事人的电子邮件地址以及联系方式,我司的审查受理情况均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因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召开专家复核审查会议及开展部分答辩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暂缓作出相关答询或答疑。*.任何方式递交的招投标问询或质疑的时间,均须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三、招标文件的获取*.自即日起至我司疫情应急响应终止前,我司暂停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改为网上购买。(如有特殊原因要到现场办理的供应商进入中深花园大厦需持**小时核酸检测及绿码进入)。*.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微信号:***********张工)的方式传递报名资料,将报名费汇款至我司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或微信转账。*.我司收到报名资料后,将《投标报名登记表》和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投标单位。四、发票的开具及获取:*.自即日起我司暂停现场开具发票,需开具发票的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开具完成的纸质发票,我司将通过速递的方式送达。*.请将以下信息资料发送到邮箱:******(*)说明开票类型,如: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已交款凭据(银行电子回单或各互联网支付方式的截图或清晰扫描件)。(*)邮寄纸质发票收件人的详细地址和邮编、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所有的速递均运费到付。五、我司收件地址及收件人*.收件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楼****室。*.收件人及电话:张工*********** 疫情防控期间,我司受托开展的招标采购项目遵循法律法规政策均适用以上条款,不再另行发布变更公告。 该公告自我司疫情应急响应终止之日起失效,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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