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关于开展2023年度长沙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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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长沙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行业领军企业、研究机构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根据《长沙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长科发〔****〕**号),现将****年度长沙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开放创新平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数据存储与分析、智能芯片、智能算力、自主无人驾驶、动态环境感知、智能软硬件(嵌入式)、智能软硬件(工业软件)、智能音视频合成处理、空天智能、时空信息安全、智能检测及品控、智慧金融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认定的“开放创新平台”和依托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须符合《长沙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长科发〔****〕**号)的规定。 (二)“开放创新平台”重点依托人工智能行业技术领军企业建设,未完成改制的科研院所、高校不可独立申报,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参与建设并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cn/),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写《长沙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申请书》《财政备案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财政备案表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含(申报单位、依托单位、参与单位):高企证书、营业执照(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前期研究成果材料(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鉴定成果、科技奖励等)、产学研合作协议、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财务报表、其他资质证明等,附件材料需上传扫描件。 湘江新区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申报单位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报材料后,在推荐和受理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项目立项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纸双面打印,简装成册,含相关附件)提交到长沙高新区管委会D栋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B***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 附件:长沙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可行性报告提纲 关于印发《长沙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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