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平武县烈士纪念设施三年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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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N****************二、合同名称:平武县烈士纪念设施三年提升改造工程(一期)三、项目编号:N****************四、项目名称:平武县烈士纪念设施三年提升改造工程(一期)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平武县政府街*号联系方式:***********供应商(乙方):******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芜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号*栋*层***室联系方式:***********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平武县烈士纪念设施三年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功能满足烈士三年提升行动实施内容的要求,质量达到现行国家工程质量规范标准,节能环保方面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零壹佰玖拾肆元陆角伍分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履约地点:平武县北山烈士陵园、北山红军碑林、平南陈列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合同文件.pdf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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