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中共西乡塘区委 关于印发《南宁市西乡塘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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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党(工)委,城区机关各部门、城区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城区级各双管单位党组织:现将《南宁市西乡塘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西乡塘区委员会****年*月**日(此件公开发布)南宁市西乡塘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年)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年)》、《南宁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年)》,有效推进西乡塘区法治社会建设,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南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西乡塘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扣“六个全面提质”,坚持法治西乡塘、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法治西乡塘建设,按照“一核两带一组团”的发展格局,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建设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互促共进,为积极把西乡塘科教创新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奋力打造成科教创新品质强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日益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重点领域得到有效治理,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更加优化,有效促进西乡塘区治理现代化。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形成符合西乡塘区发展实际、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三)维护宪法权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广泛开展尊崇、学习、遵守、维护、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组织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文本,将宪法学习列入党校(行政学院)重要教学内容。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忠于宪法,带头遵守和维护宪法。广泛深入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在新录用公务员入职仪式、学生毕业仪式、共青团员入团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形成宪法主题教育阵地。推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四)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委(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述法内容,列入区委党校必修课,加强检查督促,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重要内容,向广大机关干部、村(居)民、学校师生、企事业职工等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精神、核心要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推动宪法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网络。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促进全社会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积极组织开展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党章、准则、条例学习宣传,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学习宣传。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着力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完善制度保障。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普法责任制效果评估。持续推进以“谁管理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为主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创新全媒体融合法治宣传机制。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大学生、法学教师、专家学者的作用。强化司法、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行业以案释法力度,注重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将司法过程变为全民普法的过程。提高司法裁判的群众认可度,引导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履行生效判决,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评论,正确引导公众舆论。(六)突出重点对象普法围绕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突出落实以领导干部为示范带动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宪法宣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庭审、网上学法考法、任前法律考试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等制度。建立和完善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为主要衡量标准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加快推进城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全面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全面提高国民教育体系法治教育水平,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及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加强家长法治教育,营造以家庭为单位的法治学习环境,鼓励家长帮助孩子了解和遵守特定环境中的行为规范,在日常生活中建立规则意识,在生活实践中学习,掌握和运用法律尺度,并以此为戒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深入拓展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的渠道和形式。完善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做好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各类“法律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学法用法示范户”集中培训,培育一批农村普法骨干,发挥普法骨干“领头雁”的作用,教育引导农民增强法治意识。(七)推进西乡塘特色法治文化建设结合西乡塘民族、地理、历史、人口等特点,加强法治文化研究,不断挖掘、传承、引进、创新优秀法治文化,积极传播法治理念。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推动更多公共空间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机关单位、旅游景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等场所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突出地域特色、部门特点、行业亮点,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探索建设宪法或民法典法治主题公园、广场,开发法治文化体验路线。推动新秀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每个乡镇(街道)一个普法大讲堂、每个村(社区)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每个中小学校至少有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专栏的建设。深入挖掘西乡塘法治文化,依托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名人故居、群众文艺场所等,推出一批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富有西乡塘特色的法治文化标志、文艺作品,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持续开展法治文艺下基层。三、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八)促进社会规范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规范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城区治理实践,加强市民公约、居民公约、业主管理规约、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行业规章、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的建设。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引导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规范制定。加强对社会规范制定和实施情况的监督。(九)加强道德规范建设 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道德规范融入地方立法,以规范性文件、社会规范等为载体,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的国民教育、文明实践、文化产品创作全过程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各方面,以道德滋养法律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道德规范建设,充分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示范带头作用,持续推进基层移风易俗,倡导孝老爱亲、邻里守望、红白事俭办等社会新风尚。广泛开展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就餐等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全社会养成排队守序、礼让行人、使用公筷、餐饮消费“光盘行动”、垃圾分类、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等良好习惯。倡导宣传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增强公民公共卫生安全和疫病防治意识。将捐赠、受赠行为依法规范化,保护捐赠、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激励机制。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依法惩处公德失范的违法行为。(十)推进社会诚信建设配合上级的部署完善诚信长效机制,发挥政务诚信示范作用,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承诺。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全面推广事前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推动重点部门领域制定出台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将奖惩规则融入政府各部门的审批、监管、服务等业务流程,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获得信贷、发票领用、退税、高消费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的治理力度,持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等重点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落实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加强诚信理念教育,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及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示范单位等实践活动。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十一)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科学的西乡塘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一站式”、“窗口化”等符合西乡塘区发展特点的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积极推广应用广西“*****”全区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推进实体平台与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深度融合。加强镇(街道)综合治理机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和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到****年,基本形成覆盖城镇、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力推动西乡塘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实施,保障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十二)增强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和诚信建设,打造高品质、多元化、符合城区特点、有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需求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深入优化统战+商协会人民调解品牌,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村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按照“分片承担”的原则,与基层法律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分派到辖区内***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通过争取政策支持、多形式培育、多渠道挖掘等方式充实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和志愿者,利用科技创新、对口支持等方式打通先进地区与后进地区间法律服务便捷途径,将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提升农村的法律服务水平。五、加强权利保护和义务履行(十三)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制定与人民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遵循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更好发挥“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作用,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渠道,重大公共决策充分听取并参考公众意见建议。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保障制度制定流程及内容设定的合法性。健全企业、职工、行业协会商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依法平等保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十四)维护行政执法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程序,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改进执法方式,注重在法律限度内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征收等决定,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监督权。建立健全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科学设置评价标准,畅通评价路径,促进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治安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不断提高。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征收等决定。加强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公开、解释。建立健全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和营商环境建设,将产权保护列为专项治理、信用示范、城市创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  (十五)维护重点行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健全和完善涉及房地产、网络电信、社会保险、物业管理、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金融、中介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管理相关制度,推进公平交易。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拓宽维权渠道,提高维权水平。规范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加大对非法获取、倒卖个人信息和欺诈、骚扰电话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十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加大涉民生案件查办力度,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健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保障机制。完善律师制度,保障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落实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等权利保障制度。逐步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加强对刑事法律援助律师的履职监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其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论辩护权等。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依法使用逮捕措施,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加强对非法取证行为的源头预防,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杜绝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非法取证行为,建立健全案件纠错机制。依法落实国家赔偿制度。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执行难源头治理,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科技创新成果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完善“互联网+诉讼”模式,积极推进网上会见、网上阅卷、网上庭审等远程司法工作方式。(十七)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诉求,营造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和家庭责任的良好环境。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展各类爱心帮扶、慈善捐赠等社会公益活动。弘扬优秀道德文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损害家庭婚姻、子女教育、抚养赡养、遗产继承等违法犯罪或破坏公序良俗行为的法律惩处。加强诚信建设和政策引领,促进企业经营利益和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相挂钩,引导和推动企业和其他组织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加强对社会组织建立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的研究、指导和宣传,引导社会资源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组织倾斜。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十八)加强社会治理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各级党委在本地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机制,完善政府社会治理考核问责机制,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促进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引领和推动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建立评估机制,健全保障措施,促进社会治理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十九)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专项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推动不同层次、区域、行业健全和完善依法治理动态评估、风险防范、专项整治机制,落实依法治理负面清单,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整改,促进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依法加快市级层面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产权保护等配套制度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经验交流。突出基层治理,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探索培育“协商平台+议事规则”的城乡社区协商模式,推广“逢四说事”协商机制和“老友议事会”的协商模式,在党组织领导下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城区政府职能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减负赋能原则,制定和落实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社会组织等协调运行机制,全面推行基层单位依法治理,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普遍完善业务和管理活动各项规章制度,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管理事项,建立健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平台和机制。构建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模式,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充分发挥行业自治优势,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推动实现行业管理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依法妥善处置宗教等社会问题。 (二十)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引导村民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建立村规民约草案审核和备案制度,健全合法有效的村规民约落实执行机制。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针对集体争议事项及时沟通、及时化解。组织村民就村级公共事务、重大民生问题开展民主协商,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组织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法治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实施村务阳光工程,保障村务处理流程的公开透明。推进农村基层巡察工作,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  (二十一)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工会、工商联、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在党的领导下,教育和组织团体成员和所联系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提升社会组织中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推动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多部门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加大培育社会组织力度,实施分类扶持和发展培育,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社科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积极培育法律服务、矛盾调处等法治类社会组织。推动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推动志愿服务专业化、品牌化,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志愿者队伍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新领域、新业态、新类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工会、工商联、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有效参与社会治理。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推动社会组织通过相关渠道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二十二)增强社会安全感贯彻落实“互联网+公共安全”行动计划,完善平安西乡塘建设协调机制、责任分担机制,健全落实平安西乡塘建设考核标准。完善科学的公共安全评价机制和技术标准,坚持预防为主,针对疫情防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制定具有详尽、实用、明确和有效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的应急预案,提升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对此类事件的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和救援水平,有针对性、有效解决突发事件、遏制危害。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对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坚持高度重视、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要践行党的群众工作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发展为了群众,发展成果为各族群众共享。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持续保持打击和惩治暴力伤害、暴力恐怖、“黄赌毒”、网络犯罪、非法集资、传销、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保持打击和惩治暴力伤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暴力恐怖、黄赌毒黑拐骗、高科技犯罪、网络犯罪、非法集资、传销、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生产安全、破坏交通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重点问题治理。持续推进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建立健全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站,发展壮大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加强对脱贫人口、精神障碍患者、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遭受事故灾难人员等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加强执法司法机关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加强对执法司法所涉及人群的心理疏导。推进“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建立青少年权益状况舆情监测体系和舆论引导机制。(二十三)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健全不同区域、领域、行业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持续建设完善西乡塘区法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中心”、“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联动保障中心”,法院与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探索创新解纷新路径,探索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网络全覆盖。探索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功能,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工作,推动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衔接联动机制。加强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商事纠纷调解,支持成立商事调解组织,及时归纳总结频发的商事纠纷重点难题,发现困扰企业的“堵点”“难点”,提升调解效率。建立健全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依法化解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土地山林水利、医疗卫生、劳资关系、物业服务等群众经常遇到的纠纷,妥善处理拆迁、安置、移民、民族、宗教等问题,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序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的培育和打造,借鉴西乡塘区全区首个集警民联调、矛盾纠纷调处和调解人才培训“三位一体”的新阳街道警民联调中心的经验与亮点,深入推进“警民联调”工作,创新实施“一网统筹、事事入格”的“多网合一”服务管理模式,并利用网络技术持续推动“互联网+基层自治”、“互联网+矛盾化解”、云法庭、网上调解等一系列信息化手段的发展,进一步优化信息化解纷平台,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健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工作机制,积极引入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七、依法治理网络空间(二十四)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全面落实网络信息服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根据管理权限,因地制宜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加强对网络直播、自媒体、知识社区问答等新媒体业态和算法推荐、深度伪造等新技术应用的规范管理。全面落实网络安全配套规定、标准体系和管理规定,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研发应用的规范引导。(二十五)提高网络法治意识经常性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办好“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强网络空间文化培育和道德建设,推进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积极向上的网络内容建设。提升网络媒介素养,推动网络诚信建设,全面落实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和惩戒机制。加强网络法治和网络素养教育,重点加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深入实施中国好网民工程和网络公益工程。发动网民自觉参与网络治理,自觉抵制、积极举报违法有害网络信息,打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二十六)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落实网络安全监管及主管主办责任,明确管理部门、网信企业的网络安全责任。完善健全网络安全检查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机制、研判处置机制以及网络与信息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一体化受理处置机制,坚决依法打击谣言、淫秽、暴恐、迷信、邪教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络空间传播蔓延,深入开展“清朗”“净网”行动,开展恶意弹窗、强制捆绑、变相非法诱导等不良网络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完善防范措施,加强对网络空间通信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认真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收集使用用户身份、通信内容等个人信息行为,加大对非法获取、泄露、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网信执法能力建设,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执法联动机制。加大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力度,依法查处网络金融犯罪、网络诽谤、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色情、攻击窃密、盗版侵权、网络涉毒、网络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遏制新型网络犯罪。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打击互联网违法犯罪活动。八、加强组织保障(二十七)强化组织领导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要发挥对法治社会建设总揽全局、协调推进的作用,推动解决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政府要将建设法治社会摆在重要位置,加强人才、经费等方面保障,谋划和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抓好法治社会建设。各基层党组织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将法治社会建设重要部署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二十八)强化工作措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要统筹谋划法治社会建设推进举措,充分调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委员会各协调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各单位各行业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确保工作互相衔接、顺利推进。落实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支持科研院所、高校、法律服务机构等参与城区法治社会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各镇(街道)、城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本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严格落实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进度的“四定”要求。区委依法治区办要强化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本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附件----------------表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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