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定南县镇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办法》(试行)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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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中的作用,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决策实施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 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指镇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在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组织代表以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本年度实施的重大民生实事具体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 纳入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主要以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镇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具有普惠性、公益性且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一般应当在当年度可以完成,确需跨年度分步实施的,应有明确的年度阶段性目标。 重大民生实事票决制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进行,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建立“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办、代表主体”的工作机制,按照“事前听民建言、实事由民做主、办事为民造福、事成由民共享”的原则组织实施。 重大民生实事票决制按项目征集、项目初定、项目审议、项目票决、项目监督、项目报告、项目评估、项目测评等八个步骤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冯志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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