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预告知书(禅保预告字〔2023〕G1-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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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秀娴(身份证号码:******************): 你承租位于佛山市禅城区上沙中街**号三座***房的保障性住房,因你连续*个月以上未在公房居住,我中心启动清退,于****年*月*日作出《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预告知书》。因我中心采用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都无法将《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预告知书》(禅保预告字〔****〕G*-***号)送达给你,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该《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预告知书》(禅保预告字〔****〕G*-***号)即视为送达。 为保障你依法申诉的权利,现依法公告送达《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预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你可以到升平房管所领取原件。领取《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预告知书》,请联系********。 特此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年*月**日 附件:《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预告知书》(禅保预告字〔****〕G*-***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