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责令搬迁保障性住房处理决定书(禅保搬决字〔2023〕Z1-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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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阳(身份证号码:******************):  你承租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便巷**号的保障性住房,因你家庭拥有位于佛山市东园一街*号***房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家庭总人数*人计算)已超过我区住房保障标准。我中心启动清退,作出《责令搬迁保障性住房处理决定书》。因我中心采用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两种方式都无法将《责令搬迁保障性住房处理决定书》(禅保搬决字〔****〕Z*-***号)送达给你,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该《责令搬迁保障性住房处理决定书》(禅保搬决字〔****〕Z*-***号)即视为送达。  为保障你依法申诉的权利,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责令搬迁保障性住房处理决定书》(禅保搬决字〔****〕Z*-***号),自公告之日起,你可以到升平房管所领取原件。领取《责令搬迁保障性住房处理决定书》(禅保搬决字〔****〕Z*-***号),请联系********。  特此公告。佛山市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年*月**日   附件:《责令搬迁保障性住房处理决定书》(禅保搬决字〔****〕Z*-***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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