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关于嵊泗县巡游出租汽车出租监控系统更新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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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嵊泗县巡游出租汽车出租监控系统更新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嵊泗县巡游出租汽车出租监控系统更新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全县***辆出租车车载硬件终端、监控摄像机以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的全面更新,同时实现出租车车载硬件的管理及嵊泗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管理系统升级迭代。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建设项目为嵊泗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管理系统的迭代升级,为确保各系统服务的连续性,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除平台外共涉及***辆出租车汽车车载系统的安装工作、实施。项目配套涉及软件、车载智能终端、计价器等设备也一直由舟山电信运维。项目配套涉及新设备更换以及与旧车载设备的对接,前期均由舟山电信提供服务。同时本次项目配套部分同时在原有基础上新增视频监控、人员签到、轨迹查询等服务。由原服务单位继续提供项目配套服务有利于整体系统稳定、对接便利、运维稳定。根据(浙财采监﹝****﹞*号)第四条“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之第一种情形规定: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本项目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有利于资源共享、节省投资,同时有利于操作使用和维护保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舟山分公司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钟贝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嵊泗县东海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张伟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表.pdf***.*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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