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3年2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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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吴兴区高铁新城周边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南片湖州市吴兴区水利局本项目主要包括湖漾整治工程、湖漾生态修复工程和旅游设施配套工程。(*)湖漾整治工程:对山漾进行整治提升,新建护岸****.**米。(*)湖漾生态修复工程:对塘中漾进行湖漾生态修复,修复面积*****平方米。(*)旅游设施配套工程:包括潞村游客中心及配套工程,其中游客中心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地下建筑***.**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停车位***个。/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排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游客中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纳管排放至******。*、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在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围护,施工场地路面洒水降尘,临时堆土采取遮盖措施,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驶出建筑工地之前采取封闭措施,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加强交通管理和疏导工作。*、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在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围护,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或减振垫,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运输时间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时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文明施工。营运期:设置禁止大声喧哗等标识牌,倡导自觉遵守;加强交通的维护管理,设立禁止鸣笛等标牌。*、固废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渣土纳入工段所在地的建筑渣十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并尽可能加以利用。在各生活、办公营地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运行期:游客中心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陆生生态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并平整,恢复植被;设置自然保护、环境保护的警示牌。营运期:设置合理的绿化植被种类组合,绿化植被种类尽可能选择本土物种。*、水生生态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不破坏水生植被和鱼群。营运期:可根据水体环境种植一些适合生长的乡土水生植物,以尽快恢复原来的生态面貌,并为底栖动物群落的恢复和水质净化创造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公告当日不计)。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号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吴兴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