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转发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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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各有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申报入库评价。 一、时间安排 评价工作采取定期公示的方式开展,受理截止日期为*月**日。*-*月每月公示一批,每批次审查截止时间均为每月**日;*月公示*批,审查截止时间分别为*月**日、*月**日。 二、评价方式和要求 (一)企业访问“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和填报(网址:https://***.******.***.cn/)。详细评价流程可参考附件中《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第二点“评价流程”内容。 (二)参与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则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见附件)的有关要求,严禁弄虚作假。入库企业应履行自主提交《信息表》的内容和材料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等承诺,对发现的虚假不实等情况可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诚信档案中进行记录。 三、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发展科,电话:********; 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楼***之二室。 附件:附件: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