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南阳市宛城区教育体育局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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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教育体育局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采购内容:南阳市宛城区教育体育局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设备一批*.*供货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完成*.*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合同履行期限:**天三、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宛城政采公开-****-*南阳市宛城区教育体育局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设备一批******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与汉冶路交叉口往东 *** 米东鑫中央公园*号楼 ** 楼*,***,***.**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清单详见清单详见清单详见清单/元四、评审专家名单封晓阳(采购人代表)、李超、王颖飒、孙怀亮、吕正军(主任评委)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执行,由成交人支付。收费金额:**,***.**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教育体育局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中路***号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号附**号汇元大厦***至***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