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砀山县人民医院提升专病中心救治能力项目透析中心改建工程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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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人民医院提升专病中心救治能力项目透析中心改建工程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砀山县人民医院提升专病中心救治能力项目透析中心改建工程(项目编号:EP-DSQT*******)做出如下澄清: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设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现澄清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采购)文件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砀山县人民医院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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